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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阴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华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07 08:5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华阴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已经2023年3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3个月后施行。


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华阴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缓解城区机动车“停车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陕西省定价目录》《渭南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适用范围

按照《华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本收费标准适用范围:城区内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车站、公园、公立医院、公立学校、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博物馆、体育场馆、殡葬服务场所等自然垄断经营、公益性停车场。

二、收费类区划分

一类区:

东至华岳大道中段(含)、西至滨河大道中段(含)、南至贵妃路(含)、北至岳庙街西段(含)围合而成的区域内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

书院路全段、东岳路电信十字至望岳路南段路口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

华山北站广场东西两侧辅道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

二类区:

东至杨震路北段(含)、西至滨河大道北段(含)、南至岳庙街西段(不含)、北至八一路(含)围合而成的区域内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

东至东环路(含)、西至滨河大道南段(含)、南至黄甫路(含)、南环路(含)、北至贵妃路(不含)围合而成的区域内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

三类区:

除一、二类区外的城区以内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

四类区:

城区内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场;车站、公园、公立医院、公立学校、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博物馆、体育场馆、殡葬服务场所等自然垄断经营、公益性停车场。

三、停放收费时段及计费单位

(一)收费时段

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时段为每天7:30—19:30。其他时段免费。

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收费时间划分为两个时段,第一时段分为7:30—19:30;第二时段为当日 19∶30—次日7∶30。

(二)计费单位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计时收费和计次收费。

四、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时间在45分钟内(含)免费,停车时间超过免费时间的,免费时间不计入停车收费时间。实行2小时(含)免费的停车场(泊位),免费时间不计入停车收费时间。

一类区:停放时间在45分钟内(含)免费,超过45分钟不足1小时每车位收费2元;之后每30分钟1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每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12元,不足最高限价的据实收取;

二类区:停放时间在45分钟内(含)免费,超过45分钟不足1小时每车位收费1元;之后每30分钟0.5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每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10元,不足最高限价的据实收取;

三类区:停放时间在45分钟内(含)免费;超过45分钟不足1小时每车位收费1元;之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

四类区域:

公共停车场:第一时段停放时间在2小时内(含)免费,之后每车位每1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第二时段按次收费,3元/车位·次;

每日连续停放最高限价10元,不足最高限价的据实收取。

五、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

(一)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时间在45分钟内(含)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车站、公园、公立医院、公办学校、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博物馆、体育场馆、殡葬服务场所等停车场,停放时间在2小时内(含)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二)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殡葬服务等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三)绿色牌照的新能源机动车在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道沿石以上)停放时,其缴纳的停放服务费在应收停放服务费基础上五折优惠;在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道沿石以下)停放不予优惠。

(四)残疾人驾驶的专用机动车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泊位)停车,免收停车服务费;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的无障碍停车位,应当向肢体残疾人免费提供。

(五)政府举办大型活动,在划出的临时停车区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六)其他依照规定减免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实行查封扣押发生的停车保管费用,由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承担,停车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或变相收取。

六、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或管理者应严格执行停车收费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晰区分定价形式,公示收费停车场名称、收费类区、计费时段、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车位数量、优惠减免规定,全天最高限价及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执行时间

自批准并公布3个月后执行。

相关链接:《华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解读



网络编辑:刘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