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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来源:华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03 15:08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截止目前,还未登记的近期从湖北(武汉)返(来)华阴人员,务必尽快主动与所在村(社区)联系,详细登记湖北(武汉)旅居史等信息,并自觉接受居家隔离观察14天。

如因故隐瞒、逃避、拖延等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为了您及家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请立即联系村(社区)登记信息。如您发现身边还有未登记的从湖北(武汉)返(来)华阴人员,可向村(社区)举报。





华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