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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疫情防控期间鼓励绿色出行的通告

来源:华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2-04 15:11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减少道路车辆流动,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及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要求,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应对疫情防控期间鼓励绿色出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下班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以步代车,绿色出行。

二、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市民要最大限度保障以下车辆顺畅通行。

1.专项用于保障运行必须、群众生活必须和疫情防控必须的各种车辆;

2.经公安、交运部门核定的邮政、快递等各类专用车辆;

3.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道路养护作业车辆。

请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执行。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自觉遵守规定,举市一致、上下同心,联防联控、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华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