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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来源:华阴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07 09:23

为扎实做好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社区管控工作的通知》(渭应疫领组发〔2020〕4号)要求,结合我市住宅小区管控工作实际,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境内住宅小区进一步加强管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辖区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小区居民一律持本人身份证和出入证(黄卡)出入小区,其中上班工作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出入证(绿卡)和单位证明,所有居民按要求做好信息登记和测量体温等工作。

三、小区之外人员和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小区内所有车辆原地封存,不准进出。工作必须车辆,由所在单位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通行证。

四、小区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经核准需工作的人员除外)。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出入证外出采购生活物资,每次外出不得超过1小时,外出必须戴口罩,无口罩不许出门。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和城市运转必须、生活保障必须、疫情防控必须上班外,不得外出。

五、小区内休闲区域、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人员聚集、不得遛狗、不得进行棋牌等娱乐活动。

六、房屋中介机构及出租户近期禁止出租房屋,对已租住的,房东必须向所在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对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各小区责任主体单位务必落实宣传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要求做好宣传播放。

八、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临时党支部、党员志愿服务队和相关公职人员的责任落实和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责。

九、全市各单位、机构、组织及个人必须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机构和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的各项措施,无条件服从配合,禁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禁止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华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