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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华阴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民政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四)负责全市军烈属优待、优抚补助以及革命烈士的审核、追认、褒扬工作。

(五)负责退伍义务兵、专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安置、管理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开展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

(六)负责全市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实施减灾工作;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救灾募捐工作,组织接受市境外救灾捐赠,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七)建立健全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

(八)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本市社区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村务公开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定全市行政区划和城镇发展规划,负责镇(街道)的设立、调整、更名,界限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组织协调市际和市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儿童收养管理等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一)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福利救济和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二)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事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负责市“双拥”工作。

(十四)负责执行中、省、市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十五)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有关领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开展。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们将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着力提升工作效能,重点做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1、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深入推进扶贫与低保“两线合一”工作,巩固应保尽保,强化动态管理。

2、贯彻落实救灾救济方针,树立抗灾救灾减灾意识,切实做好贫困群体的救助工作。

3、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高优抚群体服务保障水平。

4、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发挥基层堡垒作用。

5、依法行政,着力强化社会行政事务的管理服务,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抓好窗口建设。

6、保障高龄老人权益,加快推进为老服务体系建设。

7、继续推进我市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8、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全体民政干部思想业务素质。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在职人数

退休人数

离休人数

1

民政局机关

行政单位

全额拨款

80

27

2

殡葬所

事业单位

差额拨款

17

4

3

救助站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4

4

军干所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8

四、部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0元;安排购置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全年预算收入8033.1万元。

财政预算拨款8033.1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890.6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643.7万元,、退休费204.8万元,公用经费18.6万元、专项业务费23.5万元),项目拨款714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4.7万元,是由于当年上级预下专款减少,导致本年度预算减少。

(二)全年预算支出8033.1万元。

1、全年预算支出803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8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23.5万元、项目支出7142.5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局机关:2017年部门预算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033.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890.6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64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8.6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23.5万元)项目支出7142.5万元(包含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8.5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拥军优属3万元,抚恤-义务兵优待540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安置275万元,儿童福利50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14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713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支出186万元,其他农村社会救济5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全系统“三公”经费预算共计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无变化。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3万元。

6、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7、专业名词解释

其他民政管理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以及对机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8、附表:华阴市民政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