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算及“三公” / 2017年 / 正文

华阴市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华阴市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由华阴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它案件;

2、负责执行华阴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

3、审理由本院复查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4、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本院法官等级、法警警衔的上报工作;

5、检查和监督本院及下级法庭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6、负责本院的物质装备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工作;

7、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具体事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华阴市法院内设立案、刑事、民一、民二、行政、审判监督庭、执行工作局(下设执一庭、执二庭、综合科)和孟塬、华山、桃下、华西、西岳五个基层人民法庭以及办公室、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监察室、审管办、信访办、信息中心等13个审执业务庭室、8个综合部门。全院正式干警64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进平安华阴、法治华阴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切实服务全市追赶超越工作大局;二是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三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四、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编  制

实有

人数

经费管理形式

小计

行政

事业

合 计

64

64

64

全额财政拔款

人民法院

64

64

64

全额财政拔款

五、部门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31日法院目前公务用车23辆,2017年法院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其他设备。

六、部门预算编报说明及增减变化

1、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情况说明:2017年度收入总计750.66万元,全部为全额财政拨款收入,无上年结转结余。支出总计750.6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32.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已移交人社局,“三公经费”控制规范化。

2、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750.66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398.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商品和服务性支出2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0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支出。

3、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共计70万元,比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减少了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6.5万元,比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支出减少了1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招待费支出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5万元,同2016年相比减少了7.8万元,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开支,车辆数量未发生变化;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31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了193.7万元 ,主要原因:需要维修的东西减少、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尽量减少公务用车的使用,电费减少等。

6、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安排。

7.专业性名词解释

法院调解协议: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对实体权利义务争议进行协商后达成的处理协议。

8、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七、附件:法院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