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就民族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2、组织开展民族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协调全市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益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事务,促进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4、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市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5、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调或协助办理各项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
6、就有关宗教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协调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7、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8、承办上级民族宗教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主要将做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贯彻落实中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2、加大清真食品的监管力度,做好重要节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的检查整顿,确保清真食品安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公民民族登记管理办法》,做好全市民族成份更改工作。
3、按照《陕西省穆斯林出国朝觐网上报名排队办法》,扎实做好朝觐人员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朝觐活动安全有序,实现零散朝觐“零目标”。
4、继续保持对乱建滥建寺观教堂的高压态势,加强对佛道教场所的规范管理,按照“四个一批”进一步深化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成果,推进全市佛道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
5、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
6、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宗教教职人员年审备案工作。
7、按照“抓早防激化、抓小防扩大”的工作思路和“信息灵通、快速反应、准确定性、依法处理”的工作要求,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8、加大信息撰写和报送力度,注重提高信息质量,继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民族宗教管理网络,灵通信息,反应及时,处置稳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9、做好包村、创卫、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及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于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根据其主要职责,市民宗局共有32人,其中局长一名,党支部书记一名,副局长两名。纪检组长一名。下设5个股室机构。即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财务股、执法队。
本单位属于事业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序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性质 |
经费管 理方式 |
在职 人数 |
退休 人数 |
离休 人数 |
1 |
华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事业 |
全额财政 |
32 |
0 |
0 |
四、部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主要公开部门车辆及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是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96.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部门预算总体增加9万元。原因是由于人员减少。
二是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196.5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其他宗教事务支出196.5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减少9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减少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两名同志调出。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196.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7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0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减少9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两名同志调出。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6.5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其他宗教事务支出196.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7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万元,专项业务业务经费0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减少9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减少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两名同志调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增减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增减0万元。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主要指安排保障本部门机关单位机构运行的各项资金。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办公费和差旅费等。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对比增减0元,同期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6、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民族事务支出: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其他民族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5、宗教事务支出: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6、宗教工作专项支出: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7、其他宗教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七、附表:民宗局2017年华阴市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