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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表

2016年度华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就民族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2、组织开展民族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协调全市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益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事务,促进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4、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市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5、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调或协助办理各项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

6、就有关宗教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协调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7、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8、承办上级民族宗教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贯彻落实中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2、加大清真食品的监管力度,做好重要节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的检查整顿,确保清真食品安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公民民族登记管理办法》,做好全市民族成份更改工作。

3、按照《陕西省穆斯林出国朝觐网上报名排队办法》,扎实做好朝觐人员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朝觐活动安全有序,实现零散朝觐“零目标”。

4、继续保持对乱建滥建寺观教堂的高压态势,加强对佛道教场所的规范管理,按照“四个一批”进一步深化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成果,推进全市佛道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

5、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

6、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宗教教职人员年审备案工作。

7、按照“抓早防激化、抓小防扩大”的工作思路和“信息灵通、快速反应、准确定性、依法处理”的工作要求,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8、加大信息撰写和报送力度,注重提高信息质量,继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民族宗教管理网络,灵通信息,反应及时,处置稳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9、做好包村、创卫、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情况

华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于全额事业单位。根据其主要职责,市民宗局共有32人,其中局长一名,党支部书记一名,副局长两名。纪检组长一名。下设5个股室机构。即办公室、民族股、宗教股、财务股、执法队。纳入华阴市民宗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序号

单位名称

性质

经费管

理方式

在职

人数

退休

人数

离休

人数

1

华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事业

全额财政

32

0

0

(四)、部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通用设备25台,共计9.7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2套,共计2.32万元,部门车辆及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五)、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收支决算212.0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5年235.12万元减少23.09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9.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主要指安排保障本部门机关单位机构运行的各项资金。2016年本部门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1.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6.09万元,印刷费2.54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0.36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差旅费2.39万元,维修(护)费2.10万元,租赁费0.38万元,会议费0.32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5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6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民族事务支出: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5、其他民族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6、宗教事务支出: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7、宗教工作专项支出: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8、其他宗教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部门收入总计212.03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无

(3)事业收入无。

(4)经营收入无。

(5)其他收入0.03万元,全部为利息收入。

2016年收入总计212.03万元,较2015年收入总计235.12万元减少23.09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9.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2、2016年部门支出212.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8.8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万元。

(2)项目支出3.1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我市民族宗教日常工作事务(办公设备购置3.15万元)。

(3)经营支出,无此项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此项支出。

(5)结余分配,无此项支出。

2016年支出总计212.03万元,较2015年支出总计235.12万元减少23.09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9.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

(1)宗教事务支出212.0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5万元;其他宗教事务支出208.85万元,较2015年度235.05万元减少23.05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9.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2.00万元,较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05万元减少23.05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9.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176.27万元,较2015年度工资福利支出147.62万元增加28.65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17万元,较2015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73.39万元减少52.22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71.2%。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1万元,较2015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2万元减少2.51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1.8%。其原因为2016年人员调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3.15万元,其中用于办公设备购置3.15万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85万元,项目支出3.15万元,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05万元减少23.05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9.8%。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年末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接待费0.18万元,2016年共接待30人,3批次,主要接待工作交流人员。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0.1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度无变化,其原因为:2016年度其原因为:1、单位接待实行定点,办公室开据接待单子,领导签字后,方可接待。2、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费支出。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2016年度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附件:民宗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