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政发〔2023〕3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证明事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6号)及《渭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梳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三批)的通知》(渭司发〔2023〕7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华阴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三批)》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持续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华阴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