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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阴市委办公室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阴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华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13 16:14

各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华阴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华阴市委办公室         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华阴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8〕97号)、《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市办字〔2019〕127号)、《渭南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临渭区等9个县市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渭职转小组发〔2019〕2号)精神和《中共华阴市委办公室华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阴办字〔2019〕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坚持简政放权与体制创新同步推进,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原则,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审批事项及关联事项,划转到一个部门行使。通过推进审批与监管分离,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助推市域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找准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提升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依法改革。充分发挥法治保障改革的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依法依规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行政审批服务机构,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坚持先立后破。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改革的总体框架、主要目标、路径选择、方法步骤,注重前瞻性、整体性、衔接性,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政策措施和条件保障。先成立审批机构、再进行事项划转,先制定审批标准、再展开审批工作,先建立工作机制、再进行审管分离,蹄疾步稳推进。

——坚持分步推进。根据事项办理数量、频次,以及不同事项办理部门的管理特点,坚持“一次划转,分步实施”,先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再集中审核转报、其它审批等事项。坚持先易后难,积极创新条件,成熟一项划转一项。

——坚持协同配合。建立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相互联动、协同配合的监管服务体系。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审管协同,实现无缝对接;增强服务意识,细化服务内容,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二、加快推进集中审批

(一)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政务服务管理职责,承接同级有关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原业务部门提供的审批标准实施行政审批,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监督管理、指导、考核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和业务,指导各镇(办)、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室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所需人员按照“人随事走”和“调硬人、硬调人”的原则,从原审批部门从事行政审批业务人员中择优划拨,优先从原审批部门已进驻政务大厅的首席代表和窗口人员中择优划拨。同时,采取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选拔优秀人才,为改革提供人力保障。(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镇(办))

(二)划转审批服务事项。一是划转事项。按照“应划尽划”的要求和“一次划转、分步实施”的办法,将涉及市政府19个部门承担的175项行政许可事项、44项审核转报和77项审核备案事项,共计296项一次划转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审批(见附件1)。今后,对于上级政府依法下放或者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适合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使许可权的由其承接。二是暂不划转事项。市委宣传部(原市文广局新闻出版广电方面的审批事项)、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委办(市档案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9个部门的84项行政许可事项,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环保局6个部门的26项审核转报事项,市委办、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6个部门的62项审核备案事项和市委办、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等23个部门的160项公共服务类事项(见附件2),暂不划转由原部门实施审批。所有与企业和群众关联密切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都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职转办,市司法局,市政府相关部门)

(三)厘清审批服务边界。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在事项未正式划转之前,原部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有窗口的,继续保留审批窗口,并对审批行为负责,对划转事项要逐项填写移交登记表(见附件3),落实交接责任;划转到位后,原主管部门不再对划转事项行使审批权,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并承担审批法律责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再加盖本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事项划转到位,不再承担审批职能部门的审批用章由市政府办统一废止并封存;划转事项的部门要将开展审批服务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档案资料、专网权限、制式证明、证书等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府相关部门)

三、提高审批服务质量效率

(一)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实行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贴心帮办“一次办结”,推动并联审批、联审联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审批服务方式;按照“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的要求,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优化流程,简化环节,提高效率。(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建好审批信息系统。按照“全省一张网”规划部署,升级完善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完善审批服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原审批部门的审批服务信息系统要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开放端口、权限和共享数据,打通数据查询互认通道,实现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资质、社会保险等数据查询功能。通过各类便民应用、自助终端,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能够通过网络、自助终端办理,形成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有机结合,线上线下一体的审批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网信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三)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优化功能布局,完善设施设备。加大对各镇(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指导力度,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网络向镇(办)、村(社区)延伸。推行村民事务“干部代办制”,规范代办内容、代办方法,加强代办人员培训,开通代办“绿色通道”,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办))

四、建立健全审批协调机制

(一)建立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审批服务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统筹谋划审批服务工作规划,协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同级其他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研究解决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流程优化、政策解读、信息联通共享等方面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实行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市权责清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和国务院取消下放情况,对标国家级基本目录库和《陕西省省市县三级基本事项目录库》进行动态调整。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由市政府统一对外公布,进行动态调整。对每一项许可事项,要按照“颗粒化”和“三级四同”要求,编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公开审批条件、审批标准、审批流程,进一步丰富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职转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三)完善审批服务衔接机制。市级部门制发或转发与行政审批业务有关的文件,要加强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沟通协调,组织召开与行政审批业务有关的会议、培训等,应通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参加;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需要相关专业人才、技术条件运行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与上级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主动接受业务指导,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批服务事项相关信息提取工作;对依法需要现场踏勘、审图和验收的事项,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审批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府相关部门)

(四)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于划转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一是实行“一口监管”。审批事项划转后,原审批部门要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制定完善审批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明确一个内设机构专门负责监管协调工作,加强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调沟通,及时完善部门权责清单。二是实行“双向互动”。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推送到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要及时将监管和执法信息推送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三是拓展监管手段。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共同构建“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格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网信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五)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针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权力较为集中的特点,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挂牌运行后,根据事项划转情况承担相应行政复议应诉责任。要完善法制审查、层级监督等制度,确保行政相对人救济渠道畅通。二是建立日常管理制度。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和审批业务,要接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监督指导和统一管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抓紧制定审批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的监督考核,促进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考核事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府相关部门)

五、切实做好改革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举措,关系全市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这项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华阴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由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专项组牵头,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积极有序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委编办负责审核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三定”规定和职能、编制调整;市司法局负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主体资格确认和集中行使行政许可事项合法性审查,组织建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拟定具体的事项划转交接方案、建立运行机制、组织风险评估、制定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措施,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市财政局负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费保障;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推进落实过程中的督促检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做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干部配备、人员划拨和调整工作;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审批事项划转和人员调配等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细化落实方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法定程序组建后,可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充分利用过渡期时间,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集中做好划转事项移交、审批信息系统对接、业务培训等工作,及时研究和妥善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以及工作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严明纪律规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审批事项的划转,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人员划转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流程再造、创新审批方式等各项改革,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使用或接入相关信息系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认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办理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监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监管责任,不允许出现监管空白。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条条干预、推诿扯皮、拖沓散漫等影响改革推进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五)加强考核管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划转人员的业务培训、作风建设和纪律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各项划转事项的顺利接收。对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的人员,原则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征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同意。进驻人员组织关系转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织,年度考核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商原单位评定。

(六)强化舆论引导。要认真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回应群众关切,加深对改革艰巨性、复杂性、合法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1.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的审批事项目录.doc

      2.仍由原部门实施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doc

      3.华阴市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事项移交登记表.doc


网络编辑:刘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