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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华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18 11:4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工作,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渭政办发 〔2020〕68号)和《渭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渭司发〔2020〕8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20年10月31日前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6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实施后评估和清理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根据《华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继续有效,对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凡是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在实施过程中有效期届满或未标明有效期但已实施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再实施,如确需继续实施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在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个月内按程序修改并重新印发。属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未确定有效期止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遇有法律法规规章修改的,应当及时根据修改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凡是宣布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凡是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对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程序印发执行,逾期不修改的,该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1.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1件).doc

      2.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1件).doc
          3、予以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doc
          4、需要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doc

华阴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网络编辑:刘佩